河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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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
各相关二级单位、全体博士考生: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已发布。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指导及监督下,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6个(学术学位57个,专业学位49个),前期“申请-考核制”招生已占用招生计划4个(学术学位3个,专业学位1个),普通招考环节招生计划为102个(学术学位54个,专业学位48个)。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差额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安排
复试由导师招生学科所归属的学院(医院)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医院)成立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导师工作所在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2025年5月26日-5月28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复试考生。
(二)材料报送
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须制订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方案中应包含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流程等,以及专家、秘书、纪检、身份审核、录音录像等人员安排。《河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招收调剂生申请表》(附件2)和《河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增招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由导师招生学科所归属的学院(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审批。工作方案与《增招申请表》和《招收调剂生申请表》(申请表须附佐证材料)均须于5月22日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三)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四)报到及资格审核
所有上线考生均可按照报考的学科专业方向参加第一轮复试。
复试考生应提前向复试学院(医院)指定工作人员报到。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医专博的考生还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规培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报到时现场核验,复印件收取留存备查。应届考生如毕业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学信网的学籍证明(有效日期至2025年8月1日之后);如未发放规培证书,需提交规培单位开具的规培证明。
(五)复试要求
1.复试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秘书1人(需单独设立),负责全程记录复试过程。招生专业相近的导师可联合复试。
2.复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对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考察其临床实践能力。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得分填入《河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4),由各复试单位审核汇总后于复试结束当日交至研究生学院。
3.各复试单位须指派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4.复试单位负责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纸质及音像资料至考生毕业。
(六)第一轮复试
有上线考生的导师在本人招生学科下确定1名拟录取考生。取得增招资格的导师,可按照增招名额再在本人招生学科下确定拟录取考生。
(七)第二轮复试
第一轮复试结果公布之后,研究生学院将发布招收调剂考生学科专业方向及博导姓名等信息。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报名条件,可按发布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表见附件5)。第二轮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工作要求与一志愿复试要求相同。
(八)如第二轮复试之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四、录取规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学科专业方向,根据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311-89926644 张老师
中医学院(1005中医学) 0311-89926262 韩老师
中西医结合学院(1006中西医结合) 0311-89926292 陈老师
第一附属医院(1057中医) 0311-69095029 刘老师
研究生学院和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研究生学院0311-89926813;纪检监察室:0311-89926053。
此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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