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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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
主要职责:制定并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划定我校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审核并发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受理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政策的解读、咨询和投诉;研究决定与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督查工作组
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巡查和监督。
主要职责:对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复试小组
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实施复试考核。
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1人(不可兼任),助理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
二、“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
(一)考核安排
1、材料评议:3月14日-19日
2、专业笔试:3月15日-16日
3、综合面试:3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三、普通考试制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8日-3月31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3、初试资格审查。研究生处根据《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有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试环节。
(二)初试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4月中下旬。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考生身份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50%+综合面试成绩×50%。
四、录取
1、总成绩排名方式。总成绩按专业、报考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
2、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2025年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材料评议、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1、研究生处负责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公告、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处或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申请复议。
(三)申诉与举报
若发现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财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0991-7842205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jjw@xjufe.edu.cn(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考举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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