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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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考方式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制两种方式。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各学科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详见附件1,其中,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确定。招生计划数先用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用于普通招考制招生。若出现某一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统筹调剂。
三、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及类型
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4年,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培养类型: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9000元/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国家和贵州省相关规定为准。
奖助:按照国家及我校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多元奖助政策。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在职考生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同意报考并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具体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按招生方式满足具体报考条件。
1.“申请-考核”制
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但同等学力考生可以报考普通招考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考试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
②托福(TOEFL)考试成绩≥85分。
③雅思(IELTS)成绩≥6.0分。
④GRE成绩≥1300分(新标准≥310分)。
⑤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5)学术水平要求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或SCI、SSCI中科院四区)及以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以上近五年是指报名截止时间当日前的五个周期年。
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参照我校科研成果认定相关文件,学术成果实行积分制,总成绩中的审核成绩由学术成果积分核算后得出,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2.普通招考制
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①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②近三年来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之一: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③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
④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所报考专业技术工作6年(含)以上。
⑤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12:00登陆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普通招考制的考生具体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按照审查材料清单顺序依次逐项扫描并合成一份清晰的PDF文件(应含封面、目录及页码),以“2025申请-考核+报名号+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将审查材料发送到所在学院指定邮箱。审查材料详见附件2。
符合普通招考制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审查材料详见附件3。
(三)学院邮箱及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邮箱jjxyxkb@mail.gufe.edu.cn,咨询电话0851-88510571;工商管理学院邮箱gcgsxkb@mail.gufe.edu.cn,咨询电话0851-88510371;公共管理学院邮箱ggxyxkb@mail.gufe.edu.cn,咨询电话0851-88628960。
(四)资格审核
1.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按照报考条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终止报考程序。
2.符合“申请-考核”制条件的考生,各一级学科根据学术成果的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考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公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
七、初试及复试考核
(一)“申请-考核”制
1.复试考核为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在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中进行,只作合格与不合格评价,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
(1)学科基础理论水平考核(满分30分)
主要考查考生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核方式为笔试即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力、英语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了解考生对本学科学术前沿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主要采用专家组现场提问的形式进行。
2.复试考核成绩不保留小数点,低于60分则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资格审核、复试、公布拟录取名单一般于2-3月开展,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普通招考制
普通招考制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考试形式均为到校考试。
1.初试
时间:初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科目:英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但未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2.复试
时间:复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前期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计划。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的40%)、前期科研成果(占复试成绩的20%)、研究计划(占复试成绩的10%)四项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保留小数点,低于60分则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校根据各一级学科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各专业在此基础上按照原则上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考试前,考生需持原件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准予考试。
2.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考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3.学院对于提前毕业的考生要认真审核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八、调剂
我校不接受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调剂。
九、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财经大学的规定要求,根据学校公布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一)“申请-考核”制
1.各学科按照各招生专业考生总成绩(审核成绩*50%+复试成绩*50%)进行排名并从高到低录取。
2.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复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的,由一级学科点组织加试确定考生排序。
(二)普通招考制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30%。
2.录取范围内最后一位如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总成绩与初试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科目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都相同,加试确定录取)。
(三)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执行。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贵州财经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等无需迁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学院邮箱。入校时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
十一、违规违纪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学校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说明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贵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
(二)全日制博士招生分两种形式,“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制方式。通过“申请-考核”制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制考试。“申请-考核”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制考试。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费为180元/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费10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未缴费者,不予复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切勿重复缴纳报名费。
(四)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招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作假并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五)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复试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六)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七)考生如同时被多所学校录取(含被录取为硕、博),请及时书面报告我校,不及时报告造成的不能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给学校造成的相关后果将作为诚信记录报送相关学校和单位。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我校学习,必须遵守全日制脱产学习规定。
十三、未尽事宜遵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单位代码:10671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510523
研究生院电子邮箱:GCYZB@mail.gufe.edu.cn
热忱欢迎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附件【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相关材料.zip.zip】
附件【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相关材料.zip.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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