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2021年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已开启。接下来华慧考博将为大学提供2021年各大院校博士招生录取信息,考博成绩查询信息,博士拟录取信息,考博复试录取分数信息,博士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博士调剂信息。博士招生考试信息,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交流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大家!点击查看:
1.gt;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通知
2021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通知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即日起开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请各位考生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全部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需上传一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寸标准,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浅色,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以下,文件名为报名号.jpg。校内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校内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2020年12月28日-29日交报名材料,外地考生请使用EMS于12月25日前寄出。报名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在下载中心下载)、政治审查表(在下载中心下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盖章)、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等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在1月初通过微信缴费,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网上报名及报名材料均审核通过,且报考费交齐,方为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审核未通过或不准考,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将在2021年1月上旬完成,经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博士网报系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
2021年博士报名信息填报相关问题及提示:
1、攻读硕士的前置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本科学习形式请选“其他”,学士学校及专业填“无”,时间选择“0000,00”。在备用信息栏填写专科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号。
2、以同等学力身份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即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获硕学位方式请选“非学历教育”,硕士毕业单位、专业、毕业证号请填“无”。
3、本科、硕士毕业学校及获学位学校,请务必与所持证书保持一致。例:原“安徽中医学院”颁发的证书,不得填写为“安徽中医药大学”。请在单位选择窗口的文本框中填写正确的单位名称,然后点击“选择返回”。应届硕士的硕士毕业单位、专业、学位按目前实际攻读情况填写,最后学历填硕士。
4、部分研究方向和导师的考试科目有选择项,请务必与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5、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完成”,分别点击打印1-3页,点击后在每一页中上位置点击“导出下拉菜单”,选择导出为“PDF”或“Word”版本,再进行打印。
如有疑问请致电0551-68129404进行咨询。
研招办办公室:少荃湖校区至精楼B337。
邮箱地址:yzb@ahtcm.edu.cn
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硕士点及导师:硕博连读招生是我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学院、硕士点及导师要高度重视硕博连读工作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和引导研究生报名。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对象为我校2019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等仍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5日前,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完成报名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准备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材料:12月18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3. 综合考核:2021年1月完成考核及公示。
四、招生名额
中医学1-2人,中药学专业1-2人,中西医结合专业1人。
五、考核要求
1. 硕博连读工作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 硕士点所在二级学院及导师负责积极引导研究生报名,做好审核工作。
3. 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相关导师进行培训,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发挥导师群体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严格执行选拔程序和要求。
4. 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相关附件: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年我校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首次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相关学院、博士点及导师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选拔优秀高层次人才。为做好我校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
“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名额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最多可录取1名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及选拔程序等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执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5日前,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完成报名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12月16-17日将申请材料提交博士点所在学院。
3.审核确定考核名单:12月21-30日,完成三级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4.综合考核:2021年1月完成考核及公示。
四、其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 导师及博士点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审核工作。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相关导师进行培训,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发挥导师群体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严格执行选拔程序和要求。
3. 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4. 未能通过“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可参加统考博士考试。
附1:
具有2021年 “申请-考核” 制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安徽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现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实际,制订本办法。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选拔原则,充分发挥学科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对申请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招生计划
在博士生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根据导师申请和招生资格审核情况,统筹分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计划。“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名额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者,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者,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2.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博士研究生,应满足我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选拔条件。
3.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外语基础。
(1)CET-6≥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第一作者身份(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SCI学术论文。
5.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对所研究方向有执着追求,具有较强的基于中医药思维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6.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社科)基金者可不受英语水平条件限制)。
各培养单位(学科)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选拔标准。
四、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者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根据公布的专业及导师名单,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提交下列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已取得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博士阶段科学研究计划书、1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标书。
3.考核名单确定
(1)导师审核:申请者所报考导师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导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经历、硕士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专业和导师以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为准。
(2)学院审核:博士点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已经导师评估通过的人选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等进行审核并初选。在符合基本条件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培养单位须按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差额比例由培养单位自定。审核通过名单及有关情况须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审核的组织和方式由学院确定,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研究生院复审:各学院将审核组织情况及通过初选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考生基本条件、学院审核组织情况及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名单进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
4.学科综合考核
(1)考核可采用面试、综合答辩和科研业绩综合积分等方式。
(2)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实践动手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考核要求:
重点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把研究作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由博士点所在学院牵头分学科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至少由5位博导组成,须包含招生导师),集中组织考核。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面试、综合答辩和科研业绩综合积分等情况,确定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详细记录,由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拟录取名单在综合考核牵头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议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考生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提请裁决。
六、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领导,负责相关事宜的决策、协调工作。博士点所在学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博士生“申请-考核”工作的直接领导。各学科及责任学院要按照博士生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选拔工作,明确导师、专家组的职责,有效预防和惩处在审核、考核、录取等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
2.全面督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核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其他
1.录取博士生一般于9月正式入学,应届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本办法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3.本办法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未尽事宜以当年通知为准,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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